确定免检产品类别目录的原则
一是治乱减负的原则。前已述及,实行免检制度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因此,开展免检工作的产品应当是列入国家和省级质量监督重点目录并且是企业反映重复检查多的产品。
二是扶优扶强的原则。实行免检制度是国家对那些产品质量稳定,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在同行业排名前列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名优企业而采取的一项鼓励政策。因此,确定免检产品类别目录时要考虑该产品的生产企业是否有一批名优企业、大型企业。
三是引导消费的原则。开展免检工作的产品应以是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作为重点。
免检产品类别目录的确定程序和发布
一是每年1月底前,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上述原则,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当年开展免检工作的产品建议目录。
二是国家质检总局汇总各省的意见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确定当年度开展全国免检的产品类别目录,并提出相关要求,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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