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识产权的两个误解
知识产权公司的使命描述
新泽西州的门洛帕克
毁灭与重生
一个人组成的知识产权公司
知识产权公司的特征
无形垄断商业概念的孵化器
有这样一类公司,它们不仅把知识产权作为其商业模式的一部分,而且还在此基础上更进了一步。事实上,它们进了好大一步,以至于使知识产权已经深深地融入了他们的思维模式,并已经成为它们存在的理由。它们就是所谓的“知识产权公司”。对它们而言,建立在无形垄断基础上的商业模式是一种生存方式。正如我们即将看到的那样,这类公司的数量远远超过我们最初的想象。
对知识产权的两个误解
本章所讲述的案例将立刻破除以下两个主要的误解:
误解一:以知识产权为中心是“新经济”的产物。我们至少可以找到一家公司,它早在19世纪时就已经开始尝试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商业模式。让我们及时回顾一下这家先驱公司的事迹吧,是它为“旧经济”时代的许多知识产权巨擎定下了基调。
误解二:知识产权只是大公司的“专利”。我们将走访一家在丢掉大公司的包袱后,才真正开始从知识产权中创造重要价值的公司。之后,我们还会去结识一位杰出的个人。她一个人组成了一家知识产权公司;她的知识产权资产遍布世界70多个国家;她住在英国一个绿树成荫的乡村,在那里她打点着她的整个经营王国,并收取着丰厚的回报。
知识产权公司的使命描述
这里是一段新颖的公司使命描述,它摘自安谋国际公司最近的一份年报:
安谋国际公司是一家不以有形资产,而以员工、专利组合、设计方法以及经验等(无形要素)为资产的知识产权公司。我们不从事生产,但是我们生产创意和设计。
安谋国际公司的使命描述之所以令人感兴趣并不因为它独具一格,而是因为只要稍加补充,它就可以适用于几乎所有“旧经济”时代的大公司。安谋国际所做的不过是承认了知识产权的潜力,并让它推动自己的商业模式罢了。下面是稍加改动后的版本:
旧经济产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不以有形资产,而以员工、专利、商标组合、经营方法以及经验等(无形要素)为资产的知识产权公司。我们从事生产,但是也注重思想的创新,以推动产品的创新与改进。
这段修改后的使命描述完全适用于大型的消费品公司,比如:联合利华、高露洁或吉列等。这些公司不但拥有大量令人羡慕的商标,同时也拥有大量与产品和工艺技术有关的专利。这些组合在品牌与技术差异化的产品周围树立了一道无形垄断空间,使它们可以溢价出售。这些公司的价值很大程度上是由它们所占据的排他性空间的防御性、范围以及满足人们需求的程度所决定的。上述修改后的使命描述同样也适用于大型医药公司,比如辉瑞、默克或葛兰素史克等。这些公司围绕流行专利药品所构建起来的强大无形垄断空间也会带来超额的回报。医药公司的价值主要是由专利药品开发渠道的防御性、范围和令人渴望的程度决定的。
我想表明的是,许多已经确立地位的大公司的价值都取决于它们占有的知识产权。持这种观点的不止我一个。最近一份报告计算了“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价值”在一组知名公司价值中所占的百分比。这里仅选取了其中的一些数据:
强生公司 86%
默克公司 82%
耐克公司 86%
微软公司 95%
这些数据看上去或许令人吃惊,但是,你可以问自己这样一些问题:假如没有商标,强生公司将值多少钱?或者,抛开专利,默克公司将价值几何?问题已经很清楚:许多大公司已经迈进了知识产权公司的行列。虽然他们可能并未故意采取过什么策略,但事实就是事实。难怪现在有许多公司都开始考虑用“自有知识产权卖场”的方式解放那些历史上曾被抑制的知识产权价值。新泽西州的门洛帕克
在门洛帕克[1](加利福尼亚州)和硅谷出现以前,美国新泽西州,纽华克城附近也有一个门洛帕克。这里坐落着托马斯·爱迪生1876年最初创立的工业实验工厂。门洛帕克地处郊外,这里有清新的空气、沁人的田野、清澈的河流,是垂钓旅行的好去处。但最重要的是,这里为你发挥创造力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灵感。爱迪生通过风险融资的方式为实验室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同时也为实验室营造了一种无拘无束的创造气氛——实验室甚至养过一只宠物黑熊,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点子工厂”。可以说,爱迪生的门洛帕克就是100年前的“施乐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它虽然多了几分随意性,但它的发明记录却毫不逊色。电动照明业的出现,电报机、留声机领域的一些奠基性发明都记载着门洛帕克主要的创造成就。
门洛帕克是一家“点子工厂”,但它却从未脱离过其他地区的工业发展与技术进步。从保罗·伊斯雷尔给爱迪生写的传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读到门洛帕克盛行的一种文化。这是一种与“这不发明”截然相反的文化。美国各地以及美国以外的新兴技术都将被带回门洛帕克,在这里,它们将被修补、反思和改造。门洛帕克也从未脱离过商业环境,据估计,它的80名研究人员“每10天就有一项小发明,每6个月就有一项大发明”。爱迪生传中写得很清楚,这些大发明都是名副其实的,它们可以开辟一个全新的产业。
门洛帕克同样有很强的知识产权意识。在这里,任何具有商业潜力的东西都被申请了专利。爱迪生把专利当作一项有效的商业工具,用它获取融资、进行许可并创立新的产业。门洛帕克的“产品”就是专利。作为一家知识产权工厂,它为爱迪生的商业企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在开发这些知识产权价值的过程中,爱迪生采用了一系列不同的商业模式。其中有许多是以许可协议的形式进行的,这些协议往往对国外的专利权规定了不同的条件,选择了不同的被许可方。
1882年9月,在一次壮观而又著名的公开电灯照明演示之后,整个门洛帕克实验室迁往了纽约,并成为了爱迪生电灯公司的一部分。据报道,在谈到电动照明方面的成功时,爱迪生曾说:“我完全兑现了我的诺言。”他的另一个成就在于将电动照明方面的知识产权以及研究过程中的专有技术以打包的形式全权转让给了爱迪生电灯公司。得到这一揽子技术后,爱迪生电灯公司具备了实行堡垒式垄断的全部基础,因此很快成为了美国电动照明行业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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