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版式要求
1.一个产品对应一份材料,材料不要分上下册。
2.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统一的申请表。使用标准A4 纸(210mm×297mm),双面打印。申请表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沿长边装订。整册的厚度不得超过15mm。
3.在材料侧脊由上到下打印申报产品的名称、品牌和企业名称。
4.材料内容采用四号字体,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位于页脚的外侧。
5.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 请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建议两份证书占用一页。
二、填写要求
1.规格型号填写齐全,如果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详细材料。
2.“编号”由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填写。12位数字中前4位为年号,第5、6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编号,7-9位为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布的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的产品类别代号,第10-12位为各省质量监督部门为申请企业配发的顺序号。
各省代码编号为:北京(11)、天津(12)、河北(13)、山西(14)、内蒙古(15)辽宁(21)、吉林(22)、黑龙江(23)、上海(31)、江苏(32)浙江(33)、安徽(34)、福建(35)、江西(36)、山东(37)河南(41)、湖北(42)、湖南(43)、广东(44)、广西(45)海南(46)、重庆(50)、四川(51)、贵州(52)、云南(53)西藏(54)、陕西(61)、甘肃(62)、青海(63)、宁夏(64)新疆(65)
3.以总公司名义申报的,可以包含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贴牌产品的有关指标,但申报企业必须在表3中予以具体填报。
4.表1、表2、表3由企业填写。表2 中“顾客满意度”、“品牌知名度”等栏目企业不需要填写。
5.表4推荐意见包括:公示情况,申报产品实物质量状况,最近三年监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检验情况,用户对申报产品投诉情况,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状况,新产品开发情况等。
6.有关指标解释
a.工业成本费用利税率(%)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b.总资产贡献率(%)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c.新产品产值率(%)=当年新产品产值/当年工业总产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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