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700-0065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最新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商标知识>哪些标记不可以作为欧盟商标进行注册?

哪些标记不可以作为欧盟商标进行注册?

    发布时间:2009-08-26

  尽管一些标记符合商标的定义,但如果存在一个绝对的驳回理由,这些标记仍不能被注册为欧盟商标,也就是说,如果此标记:


  不具备任何显着性特征;


  专指商品或服务的种类、质量、数量、用途、价值、产地、生产日期或提供服务日期,其它商品或服务特征;


  在现行语言或商业现有及普遍实践中已成为惯例;


  同公共政策或广为接受的道德准则相违背;


  具有欺骗公众的性质,例如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产地的不实描述;


  对于产品形状、酒精饮料产地或某些官方象征有被驳回的绝对理由。


  某些商标可以通过使用而具有显着性。


  另外,因异议而被驳回的商标也不能作为欧盟注册商标。在先权利人应在欧盟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异议。以下情况构成在先权:商标案例


  在先的欧盟商标或申请;


  在独个欧盟成员国的在先商标注册或注册申请;


  在欧盟成员国有效的基于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协议的国际注册;


  用于贸易的,在多个成员国内有效的非注册商标或其它标记;


  在一个成员国内的驰名商标(根据巴黎公约第6条)。


  一个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如果其申请商标同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则该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如果其申请商标同欧盟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并且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存在造成部分公众混淆的可能性包括可以联系到在先商标的可能性,则该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将会被驳回;如果其申请商标同欧盟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而使用商品不同,如果在先商标有一定声誉,并且其显着性或声誉会因此受到不公平竞争和损害,则该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


  应该注意的是:驳回因素存在于任何一欧盟部分或国家,那么此欧盟商标不会获准整体注册。例如:如果仅在一个成员国有相同商标且用于相同商品或服务,那么此商标会因在先商标所有人的异议而被驳回。


  这些异议理由也作为欧盟商标获准注册后申请无效的理由。

 

        相关知识: 如果申请被驳回的原因只涉及某一成员国,关于这种驳回

是否有普遍适用的原则?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700-0065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