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保障5月1日起修改后的《商标法》顺利实施,保障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烟台莱山区公证处与多家知名企业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将侵权人的侵权事实以保全证据形式进行证据固定,共办理商标权侵权类保全证据案件近百件。
一直以来,区公证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的公证业务范围,5月起,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商标权转让公证20余件,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保证了《商标法实施条例》的顺利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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