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卖的都是正品苹果电子产品,但是没有被授权,就只能被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都说吹牛不上税,但是这两天却有人为自己不负责任的吹牛交上了一笔“重税”。
湖塘商业繁华区某大型百货公司的苹果数码产品专柜擅自将“ ® Authorised Reseller 授权经销商”等标识用于其专柜的外部装潢装饰,虽然这家专柜经销的 “IPOD”播放器、“IPAD2”平板电脑、“IPHONE4”手机等苹果产品经鉴定都是正品,但事实上苹果公司并未授权当事人经销苹果系列产品,也未授权当事人可以将苹果注册商标作为装潢装饰使用。
目前,该专柜已经被美国苹果公司在中国的授权商标代理公司起诉。授权商标代理公司称,“Apple”等苹果LOGO除了在电脑、手机等数码硬件产品,同时已经在室内外各种载体广告、商业橱窗、货物展览等服务类项目上注册为商标(http://r.gbicom.cn),未经苹果公司授权擅自出于商业目的传播上述LOGO就有可能被诉侵权。也就是说,经销商自掏腰包免费为苹果做广告也不行。
由于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合法有效手续,涉嫌侵犯苹果公司商标专用权和虚假宣传,开发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已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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