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那么如果办理注册商标转让如何申请呢?有哪些条件吗?为了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商标转让的内容,下面中细软顾问就各位介绍一下商标转让的条件。
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满足下列有关条件:
(一)签订书面的转让协议
注册商标转让,大多数以书面协议或合同予以确定。对于注册商标转让,本条没有明确规定转让协议应当采用何种形式,但应当理解为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指包括传真、电报等在内的以文字形式表现的注册商标转让协议。协议中规定对价的,应当明确转让费的计算方法、金额、结算方式、交付时间等。除此之外,转让协议还应当包括被转让商标的图样、注册号、有效期、违约责任、协议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二)一并转让
一并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这主要是考虑不引起公众混淆和误认。商标是区别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的相同类似商品或服务的标记。这里的商标是指不相同或不近似的商标。正因为商标不相同或不近似,公众才能将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以及他们生产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相反,在相同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存在若干相同近似商标,公众会认为这些商标为同一生产者或营业者所有,商品或服务是由同一家生产者或经营者生产或提供的,甚至还会认为与这些商标有关的营业也是由同一家企业所拥有的。注册商标转让时,如果商标注册人只是在部分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部分相同或近似商标转让给受让人,而没有就全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全部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公众难以弄清楚已经转让的商标和没有转让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究竟为谁所拥有,可能仍然认为已经转让的商标和没有转让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仍然由同一家生产者或经营者生产或提供,这样会造成公众对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混淆或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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